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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校长负责制”下党支部作用研究 [摘要]以校长负责制为背景,分析在此管理体制下的党支部应该如何定位自身的角色转换,以及如何发挥自身的作用,通过政治把关、管理辅佐和权力监督制约对校长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引导、监督和制约,并在此基础上协助校长更好地管理学校的行政事务,办更好的学校。 [关键词]校长负责制 党支部 辅佐 监督 制约 前言 陶行知在《半周岁的燕子矶国民学校》中说道:“校长是一个学校的灵魂,要想评论一个学校,先要评论他的校长。”正是由于校长在学校管理体制中有着如此重要的地位,我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开始逐步实施校长负责制。1985年5月,中共中央颁布了《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》,明确提出:“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,有条件的学校要设立由校长主持的、人数不多的、有威信的校务委员会,作为审议机构”。 1998年又颁布了《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》,进一步明确提出:“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”,确立了学校内部的领导结构方式和校长的地位和权限。 关于校长负责制的概念内涵,在理论界和教育界有着不同的说法,就笔者看来,从学校整体管理的结构性特征来考虑的话,校长负责制的概念应当如下:“在上级行政部门的宏观领导下,校长作为学校党政工作的中心,对内全面负责,对外代表学校,党支部起保证监督作用,教代会民主参与学校管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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